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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上一次的經驗 , 這次的時間就很好掌握了 !! 時間算的剛剛好, 11點整準時出現在會議現場 , 而且早餐

午餐先行解決了 , 資方今天應該會來吧 !! 話才說完資方的人出現了 , 怎麼又是跟第一次會議的人一樣 , 看

來我們還用不著老闆大大親自出面 , 說的也是我們又不是人們大人物 , 用不著老闆親自出席 , 好吧 !! 既然

如此 , 今天無論如何 ,  最好能夠有個結論 , 不想再耗下去了 , 因為老闆都不出面 , 這會真是開的沒什麼意

義 !!  完成一些基本的手續 , 第二次協調會正式開始 , 照上次開會的程序 , 還是由我們勞方代表發言 !!

首先我們要求資方 , 按照勞基法規定發給我們資遣費, 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, 我想這是最基本的要求

吧 !! 資方應該沒理由不同意 !!

果然資方也不是個省油燈 , 直接這抬出董事長的希望 , 他說公司目前只是一時營運上的問題 , 希望大家能

夠回來工作 , 公司以後保證不會再有無薪假 , 薪水也能全額給付 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 

我心存懷疑 ?? 不是說沒錢嗎 ?? 那怎麼又會有這樣的承諾 , 我一點都不相信公司的保證 ,  但這一招果然

有效 , 有一些人開始動搖了 ,  經過一陣討論後 , 10 個人有6個人同意繼續回去工作 , 但要有背書保證 , 如

有違反規定 , 可無條件給予遣散費 , 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, 不得有其他的異議 !!

 

接下來就剩下我們 4 個人不願回去工作的 , 開始談遣散費的問題 , 一開始資方說目前沒有能力支付我們的

遣散費 , 我們說今天公司是因為違反勞基法在先 , 我們才會採取這種手段 , 已確保我們的權利 , 如果公司

堅持不付錢 , 那大家也不排除走上法律這條路 , 這時資方代表表示要打電話回去請示一下 , 在等待期間我

們就私下討論 , 待會兒要如何應對 , 大家先說好我們的底限為何 ? ? 我們私下討論的結果是 最壞打算是打

八折 , 否則一切免談 ~~~~ !! 大家取得一致的同意 !!

 

資方請示後回來 , 一開口就說遣散費打 5 折 , 我們聽了當然不可能同意 ,  差那麼多怎麼可能會同意呢 ??

協調會主持 , 也看不下去了 , 說遣散費打 5 折實在是有一點無理 ,  希望資方能在斟酌一下吧 !! 於是資方

代表又打電話請示去了 ,  我們還是堅持自己的原則 , 不過討論一下折衷方法 , 同意使用無息方式支付 ,

期限最好是一年以內 , 大家想一想也好 , 總比走法律途徑來的好吧 !! 曠日費時也不知是否一定會勝訴 !!

 

這次資方代表說公司最大能力 , 就是以 8 折 分 5 個月支付 ,  我們討論後希望能 9 折 分 12 月支付 ,  資方

代這次直接打電話請示 , 得到結論是最多 8 折 ,  眼看就要破局了 ,  於是協調會主持說大家各退一步吧 !!

否則這會開不下去了 ,  大家討論一陣後決定 8.5 折分 10 個月支付吧 !! 就這樣大家取得共識 , 總算定下

來了 ,  接著就開始算個人的遣散費打 8.5 折後應該是多少 , 每月支付金額為何 ?? 等等細節 ................

 

就這樣這場勞資糾紛落幕了 ,  這也讓我心中懸盪已久的事終於解決了 , 雖然不能得到很滿意的結果 , 但總

還是能接受 !! 不過內心卻得不到一絲的快樂 , 畢竟這是我工作 12 年的地方 , 現在卻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一時間還是很難接受 , 未來的路是如何 , 看來才是一個新的煩惱的開始咧 !!

 

p.S : 最近整理目前住的地方 , 才發現原來我還是北區 九十三年度模範勞工的代表 !!

         唉!! ~~ 想一想還真諷刺 !!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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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竹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