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這些日子過的一點也不好 , 工作上的不如意 , 一再的無情的打壓 , 自從不景氣以來 , 公司的任何政策
我們都無條件接受 , (事實上我們也沒有反對的空間) , 公司的動作頻頻步步逼我們走上辭職的路 , 就像原
本一艘船 , 要用五人同心協力的方可正常的行駛 , 而老闆偏偏就想用一個人力達到同等效力 , 要你一天做
完三天的工 , 然後再讓你連休三天 , 而領取一天的工資 , 這樣誰能夠忍受的了 , 可是我們只是一個平凡
的工人 , 我們如何能夠力抗老闆的不合理要求呢 ???
難道說我們這些弱勢團體只能任人宰割 , 或許你會說有勞基法啊 , 是啊 !! 勞基法 !!! 看一看勞基法的一些
規定 , 還真令人傷心啊 !!! 裡面的條文幾乎都是模稜兩可 , 例如 : 什麼 [應給于準假] !!在資方的解釋就是
可以不給的意思 , 問勞工局那就更扯了 , 他們只會給你一個令人吐血的答案 , 要你再跟資方協商 , 試想如
果能協商 , 那幹嘛 !! 要找勞工局出面呢 ??
最後的結果也只會落到兩頭不是人的情形 , 可憐的是小小員工啊 !! 到底誰可以為我們主持公道 , 員工不
外乎就是要一個合理的對待 , 花了數十年或是一輩子的時間 , 為公司勞心勞力 , 最後得到了什麼 ??
公司給我們什麼回饋呢 ?? 難道除了錢以外就什麼都沒有嗎 ??
就算老闆打算不再顧用我們 , 我們也只是要求老闆給個合理的遣散費 , 而不是老闆用計一再的打壓我們
讓我們待不下去而自行辭職走人 , 老闆不知你有沒有家庭有沒有小孩 , 有沒有當過小小的員工呢 ??
該給的還是要給 , 如果老闆不信天理輪迴 , 現在種的因將來你就會嚐到你該得的果!!!奉勸老闆多行不義必
自斃 , 該是放手了的時候吧 !!! 該收就收吧 !!! 不要留了一屁股債再來逃之夭夭 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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